石材增光增艳防护剂,环保型,能有效渗入石材内部,不影响石材的透气性。表面重涂性好,如果石材局部磨损严重,可进行重涂施工,仍能达到**的防护效果。本产品不含任何挥发性溶剂,无毒无害,施工不受环境和气温的影响,使用方便。具有优良的耐化学性、抗老化性和耐磨性,使用寿命长,具有防水、防潮、防冻、防污染、抗风化和润色保色的功能。饰面石材采用湿法安装施工时,同石材底面防护剂配合使用,能有效防止石材的水斑、白华(盐析泛碱)、吐黄等各种病症的发生。经本防护剂处理的石材,可防止苔藓、地衣及霉菌的生长,冬天不会因吸水结冰膨胀而剥落。干挂板材经本防护剂处理,能保护钢架和构件不受潮气侵蚀而锈损,从而提高了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。
石材增光增艳防护剂适用范围:
适用于各种石材(特别是光面大理石)的表面翻新护理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安装施工前的防护处理,加深石色,改善色差,消除鸡爪纹、暗裂(干裂纹)等缺陷,并可增加光面石材的表面光泽度(增光)和色饱和度(增艳)。
使用方法:
1. 石材必须干燥,施工前先将石材的待防护面清理干净。
2. 在非石材处及石材的非防护部位做好保护。
3. 将石材增光增艳防护剂用软布均匀地涂擦于石材表面上(增光用量约为50-60 m2/L,增艳除色差用量约为5-20 m2/L),30分钟后擦去石材表面多余的防护剂和浮尘(若条件允许,放至数日后再擦去或用抛光毛毡抛去石材表面的浮尘,增光增艳效果更佳)。
4. 若用于改善石材的色差,可先用本防护剂反复涂擦于浅色部分的石材上(每次涂擦间隔为4小时至数日),直至颜色满意为止,然后对整体石材进行防护处理。
5. 经本防护剂处理过的石材,自然养护24小时后即有较好的防护效果(低温环境养护时间适当延长),一周后防护效果达到**。
6. 若要试水验收,可在一周后进行。
施工图片:
注意事项:
1. 操作时应穿戴防护用具。
2. 各种石材的自然特性非人为所能控制,大面积施工前,应先做局部小试,以确认效果。
3. 对施工时可能接触到的其他材料应作局部接触性试验,以确认是否对其产生不良影响,如有影响,则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。
4. 本品可燃,保持施工场所通风良好,严禁高温、烟火。
5. 远离儿童,不可入口,误食后请接受医生治疗。